2016/4/14

訓詁學(一)─訓詁術語

銘傳大學‧應用中國文學系

大四必修‧訓詁學(一)筆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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筆記範圍:訓詁術語
術語
作用與性質
某,某也
採用判斷句的形式,來解釋字詞的意義。
被解釋的字詞和用以解釋的字詞,是義同或義近的關係。
曰、為、謂之、之謂
主要是用來下定義,並且訂立界說,解釋字詞的意義。
被釋詞通常是一種名物或制度,解釋詞則是一個短語。
主要說明訓字與被訓字之間,其意義原本不相同,但在某些狀況下,其意義輾轉可以相通。
形容聲音,且都是用在形容詞或副詞的後面。
說明事物的形狀、樣態,且都是用在動詞或形容詞的後面。
表示語詞、歎詞、疑詞的。
所以
說明文字的功能。
之言
表示被釋之詞是釋詞的假借字,或以本字訓借字等等。
主要是從語音上探求意義的關係。
衍、衍文
古籍在傳抄、刻印過程中造成文字增加的現象叫「衍」,誤增的文字便作「衍文」。
脫、脫文
古籍在傳抄、刻印過程中造成文字脫漏的現象。
渾言
籠統地解釋同義詞的共同點。
析言
分析說明同義詞的不同點。
就其「同」而言→強調事物之間的共同性。
就其「異」而言→強調事物之間的區別。
轉語
由於時間、地域的差異或者其他原因引起的讀音發生轉變的詞
代語
方言之間意義相同,可以相互代替的詞。
通語
非地區性的普通詞語或幾個地區普遍使用的詞語,並非某一個地區專門用語。
凡語
普遍通行的詞語,也是非地區性的,但是其所指為共同語,而非幾個地區內普遍使用的詞語。
重言
模擬聲音、描繪狀貌,是指由相同的字組成的詞語,即「疊音詞」
互文
文章中前後參互見義、互為補充的文字。
在敘述兩個事物或一個事物時,構成互補關係的詞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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