銘傳大學‧應用中國文學系
大四選修‧應用語言學(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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筆記範圍:語言學概論
一、語言學概論
語言是人類共有以語音做基本組織單位,利用發音器官傳達、聽覺器官接收音訊的方式的符號系統。
(一)語言特徵
1.人類傳情達意的工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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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.聲音-聽覺的傳訊管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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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廣播方式的傳訊與定向的接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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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.迅速消失的訊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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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可交替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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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.完全回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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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功能專門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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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.具有語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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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任意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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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.分立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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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超越時空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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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.創新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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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傳統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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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.型式的二元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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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不實之言的能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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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.反顧的特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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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.可學習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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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語言定義
Chomsk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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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組有限或無線句子的集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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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rager 及Smit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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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互相合作,共同使用的一種任一聲音符號的系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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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e Saussur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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具說話功能和約定俗成規則的社會產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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趙元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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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發音器官發出,且可以互通訊息成系統的行為方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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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erso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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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以做為溝通訊息,並以任一語音符號做為基礎的系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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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總結】語言定義
語言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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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有系統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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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以聲音為傳訊符號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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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任意(約定俗成)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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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人的自主而有意識的行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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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與文化有關的社會行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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